(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政治素质过硬
(三)综合素质好
(四)富有奉献精神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抓好网格党支部自身建设
(三)用好“党群e家”平台
(四)引导居民依法开展自治
(五)协助社区党委做好网格党群服务站的日常管理
(六)发现和培养党员骨干
(一)理想信念动摇
(三)个人能力素质不高
(四)因主观原因导致工作失误
(五)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六)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网格党支部书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规范网格党支部书记队伍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标准(试行)》和区委《关于以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和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网格党支部(党总支)担任书记职务的人员。
第二章 标准条件
第三条担任网格党支部书记的人选,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
(二)政治素质过硬,办事公道,敢于担当,廉洁自律。
(三)综合素质好,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熟悉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和社区网格建设,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四)富有奉献精神,积极做好服务网格党员、群众各项工作。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四条 网格党支部书记人选,优先从党员楼组长中选拔推荐,原则上应在本网格内长期工作生活。本网格确无合适人选的,可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兼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网格党支部书记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对网格内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
(二)抓好网格党支部自身建设,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三)用好“党群e家”平台,配合社区党委、网格党建指导员做好社情民意收集、调解矛盾纠纷、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引导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对网格内需要协商议定、解决的各类问题、事项,按照网格党群议事规则程序,牵头组织议事协商。
(五)协助社区党委做好网格党群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合理安排坐班时间,开展服务群众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党员骨干,带领党员志愿者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