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动物实验的必要性
2.优化动物实验方案以保护实验动物特别是濒危动物物种
3.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科学性、可比性情况下
1.公正性:保持独立、公正、科学、民主、透明、不泄密
2.必要性:各类实验动物的饲养和应用或处置必须以充分的理由为前提
3.利益平衡:以当代社会公认的道德伦理价值观
1.接到有关实验动物项目的申请书后
2.参加评审会的委员不得少于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半数
3.项目申请受理后
4.常规项目评审后
5.一般项目经召集主席初审并提议
6.如有必要
1.申请者的实验动物相关项目不接受或逃避伦理审查、申请者未能提供实验动物饲养、使用充分理由或审查资料的
2.缺少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3.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研究和使用的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或有明显违反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原则要求记录的
4.未获得管理部门的有效许可的、实验动物的生产、运输、实验环境达不到相应等级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国家标准的
5.动物实验项目的设计不科学
6.动物实验项目设计中未善待动物、关注动物生命
7.动物实验的方法和目的不符合我国传统道德伦理标准、国际惯例或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动物实验
8.对有关实验动物新技术的使用缺少道德伦理控制、违背人类传统生殖伦理的各类实验
9.严重违反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原则其它行为的
高校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审查委员会)是负责学校实验动物相关伦理问题决策、评审和咨询的议事机构。
第二条 伦理审查委员会宗旨是遵循国际通行的动物福利和伦理准则,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实验动物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本校实验动物福利,规范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第三条 学校各类实验动物的饲养和动物实验,均应先申请伦理审查,获得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开始,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伦理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五条 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业务领导和关心实验动物福利的专家、教授担任,由校长聘任,任期4年,可连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 主任负责组织委员会年度会议、召集重大项目评审活动及临时会议,签发或授权兽医师签发审查决议。
第七条 伦理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对上年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集中审查本年度涉及实验动物项目的福利伦理申请。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自觉维护实验动物福利伦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透明、公正地开展工作,审查和监督本校开展的有关实验动物研究、保种、饲养、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动物实验的设计、实施过程是否符合动物福利和伦理原则。
第九条 监督科技实验中心制定符合伦理要求的SOP,并对实验人员进行动物实验操作技能培训,以减少实验过程中动物不必要的痛苦,改善实验动物的福利。
第十条 坚持动物实验替代、减少和优化原则,在条件允许下,推荐使用低进化水平实验动物,并鼓励寻找替代动物实验的其它方案。
第十一条 依据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基本原则,开展伦理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结果做出说明。
第十二条 检查实验记录或现场监督动物实验过程中的动物福利保障,防止出现恶意或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实验动物的现象。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向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交该项目伦理终结报告,接受项目的伦理终结审查。
第十四条 对批准的动物实验项目进行日常的福利伦理监督检查,必要时,应独立或会同实验管理人员进行质询检查记录或实地监督。对严重违反实验动物福利伦理的部门和个人,将做出限期整改决议,并可作为科研不端行为公示及记录在册。对肆意虐待实验动物情节严重者提出处分意见,直至终止其实验。
第四章 审查原则
第十五条 动物保护原则
1.审查动物实验的必要性,各类实验动物的使用必须有充分理由为前提,制止没有科学意见和社会价值或不必要的动物实验。对实验目的、预期利益与造成动物的伤害、死亡进行综合评估。
2.优化动物实验方案以保护实验动物特别是濒危动物物种,减少不必要的动物使用数量。
3.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科学性、可比性情况下,鼓励动物替代方法,使用低进化水平替代高等级动物,用非脊椎动物、用组织细胞替代整体动物,用分子生物学、人工合成材料、计算机模拟等非动物实验方法替代动物实验。
第十六条 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