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钦
2019年05月10日
在自治区安委会督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暨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代钦
2019年05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暨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安排部署全盟安全生产工作。
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二督查组从2月底至3月底,对我盟安全生产和2018年消防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很多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为深刻汲取锡林郭勒盟西乌旗"2·23"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盟安全生产工作,2月27日盟委、行署召开了全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组成5个督查组对各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大检查期间,各级督查组、考核组、检查组共查出安全隐患问题2793项。其中,自治区安全生产第十二督查组反馈问题321项,已整改291项,整改率90.7%;盟委、行署督查检查组查出问题2472项,已整改2176项,整改率88%;目前仍有326项未完成整改。各级各部门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全力排除隐患、解决问题。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国、全区相继发生了锡林郭勒盟西乌旗"2·23"重大事故、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湖南"3·22"旅游客车重大事故、四川凉山州木里县"3·31"森林大火、江苏昆山"3·31"燃爆、山东济南"4·15"齐鲁天和惠世制药公司火灾、"4·24"乌兰察布卓资县东兴化工公司危险化学品爆燃、河北衡水"4·25"施工升降机坠落等多起事故,血淋淋的教训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虽然近期我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从自治区督查考核和盟里安全生产大检查反映的情况看,我盟安全生产形势决不能盲目乐观,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一些旗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没有树牢红线意识,抓落实力度不够、措施不硬;二是部分行业部门在落实"三个必须"上有差距,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底数不清、风险不明;三是企业主体责任没有真正压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四是化工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较大,潜在安全隐患仍然突出;五是旗区一级的安全生产队伍力量薄弱,监管能力不强等。对这些问题,如果我们不及时出手、铁腕治理,小隐患可能引发大事件,小问题可能酿成大灾祸。所以,抓安全生产必须时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丝毫容不得马虎。
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始终牢记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份嘱托、这条红线、这个要求,自觉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经常查、反复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盯住解决,一项隐患一项隐患督办整改,着力解决工作执行中想象不到、发现不了、治理不好的地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四个责任",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从严检查执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个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对党和国家、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严抓实抓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对自治区督查考核反馈和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盟委、行署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紧盯快办、一抓到底,直到问题解决。
一是严格落实督查责任。盟委、行署各督查组要将自治区督查考核反馈和全盟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办内容,特别是针对自治区督查、考核反馈的问题隐患要重点督办,挂账销号,彻底整改。各督查组要在5月中旬开始对旗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工作时间为期20天。各旗区整改情况要在5月30日前报盟安委办。各级安委办要运用好检查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
二是严格落实属地和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深刻反思、自觉纠正认识偏差,进一步织密安全责任体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担当作为、靠前指挥,下大气力解决基础性、根源性问题,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职能职责,界定好"统和分""防和救"的关系,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到"三定"规定中,实现职责法定。要强化各级安委会的优势作用,统筹调度各方面力量,调整优化各类指挥机构,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及时研判形势、解决问题,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一线。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来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然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前两天马学军副主席对这块讲得很重,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上掩耳盗铃,为了经济利益无底线弱化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