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一)聚焦物业公共用房配置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二)聚焦物业公共收益管理不透明、分配不合规问题
(三)聚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监管不力问题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压实责任链条
(二)创新工作机制
(三)强化监督执纪
(四)注重标本兼治
在XX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对我市前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刚才,市住建局通报了整体进展情况,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三个街道的负责同志也结合各自职能作了很好的发言,讲了问题,谈了打算,明确了方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物业管理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居住品质和生活幸福感,是基础性、根本性的民生工作。一个时期以来,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从前期摸排和群众信访情况看,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公共收益账目不透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侵占业主合法权益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民生痛点。据不完全统计,自2025年以来,全市涉及物业管理的投诉举报量始终位居各类民生诉求前列,占城市管理类投诉总量的近XXXX%。这些问题,看似是小事,但桩桩件件都连着民心,处理不好,就会动摇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群众为小区停车难、电梯频繁故障、公共收益被侵占等问题烦心忧心时,如果我们视而不见、推诿扯皮,就是对人民群众感情的漠视,就是失职失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整治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内容持续推进,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切。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不仅是行业治理问题,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坚决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
(二)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物业管理水平是衡量一个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当前,我市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功能的完善、人居环境的提升,都离不开规范有序的物业管理服务。可以说,物业小区是社会治理最基础的单元,这个单元治理不好,整个城市的治理体系就会出现"短板"。一些小区之所以矛盾频发,根源就在于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缺失、业主委员会功能虚化、相关部门监管缺位,导致治理机制失灵。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就是要集中破解一批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重塑物业管理秩序,探索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多方联动、多元共治"新格局,为提升我市整体治理效能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生动实践。物业领域看似市场行为,但背后往往与基层权力运行、部门监管责任紧密相连。从已经查处的一些案例来看,一些物业公司之所以有恃无恐,背后不乏个别公职人员的默许、纵容甚至利益勾连。诸如利用职权为特定物业公司承揽项目、在物业用房确权中弄虚作假、对物业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问题,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此次专项整治,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要深挖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聚焦专项整治的核心目标与关键任务
自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各部门也开展了初步的排查。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温差,部分单位和干部依然存在"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把整治工作简单看作是住建部门一家的事,主动性、协同性不强。二是问题排查不够深入,有的满足于报上来的几个问题,满足于开过会、发过文,没有真正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搞"拉网式"排查,导致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联动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信息壁垒、执法协同等方面的障碍依然存在,尚未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专项整治的进度和质量,必须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和前期摸排情况,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三个聚焦",实施靶向治疗,确保打准打实、务求实效。
(一)聚焦物业公共用房配置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物业公共用房是保障物业服务正常开展的基础性物质条件,也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当前,部分老旧小区存在物业用房先天不足、面积不达标的问题;一些新建小区则存在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置、擅自出售或挪作他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违规占用、改变用途等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牵头,对全市所有商品住宅小区的规划图纸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查清物业用房的"家底"。住建部门要会同属地街道,对物业用房的实际使用情况逐一登记造册。一是要坚决纠正开发单位欠账不还的问题,对未按规划要求配建物业用房的,要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其新项目开发、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等措施,倒逼其履行义务。二是要全面清理物业企业违规占用、出租、出借物业用房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其应有功能。三是要对历史遗留的物业用房缺失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区一策,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可以通过置换、租赁、改建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确保物业服务的基本条件得到保障。
(二)聚焦物业公共收益管理不透明、分配不合规问题。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停车、公共用房出租等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是一笔"明白账",但在很多小区却成了一本"糊涂账"。一些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与企业经营收入混同,账目不清,甚至直接侵吞;一些业主委员会在收益管理和使用上程序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引发业主质疑。市场监管局要发挥职能优势,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住建部门和属地街道要指导和监督各物业小区,一是要建立独立的公共收益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