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1.政策落实领域
2.法治建设领域
3.政务服务领域
4.要素保障领域
5.市场监管领域
6.文化包容领域
(三)工作机制
2.“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发现问题机制
3.“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机构发现问题机制
4.营商环境舆情监测发现问题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1.开展组织动员
2.组织研究学习
3.营造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
1.深入查找问题
2.全面整改解决
3.开展成效评价
(三)调研督导
1.强化研判分析
2.强化一线督导
(四)经验总结1.总结经验成效
2.纳入考核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抓住工作重点
(三)强化奖优罚劣
X县2024年营商环境领域“啄木鸟”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X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关于印发营商环境领域“啄木鸟”工作机制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2024年营商环境领域“啄木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动祛除企业生存发展“病虫害”,切实推动“营商林”环境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招商引资吸引力和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创优思路,通过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啄木鸟”专项行动,多维度、多角度、多层次纵横联动主动发现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形成“主动发现—分析研判—处置解决—成效评估”的工作闭环,实现营商环境领域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二)重点任务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六大领域,主动发现我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面临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一批当务之急的具体问题。
1.政策落实领域。重点加大惠企政策执行力度,推动惠企政策和工作要求兑现落地,扩大惠企成果覆盖范围。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惠企政策适用性不够精准、政策使用率低,政策门槛过高,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情况的相关政策少等情况;
(2)是否存在惠企政策覆盖面不深不广,对小微企业关注度不够、方法对策不多,小微企业获得感不足、自信心不强等情况;
(3)是否存在职能部门不熟悉本单位承办的相关惠企政策,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无法给予企业正确指导等情况;
(4)是否存在惠企政策宣传培训不到位,宣传途径多样性不足,职能部门和企业政策认识不对称,企业不知晓政策、政策理解出现偏差或断层等情况;
(5)是否存在部门间惠企政策信息单独推送,造成惠企政策信息孤岛,企业在涉及多个领域的惠企政策时,不能完全掌握自身适用政策等情况;
(6)是否存在企业对惠企政策不重视,不熟悉政策、不会用政策、不愿用政策等情况;
(7)是否存在政策兑现不到位、落地周期长、红利释放不充分、落实不灵活、兑现政策找不到执行单位、相关单位不配合等情况;
(8)是否存在政策出台后未及时进行后期评估并结合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修改等情况。
2.法治建设领域。重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事前”普法工作不到位,市场主体在行政处罚后才知道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2)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催生、勾结、默许、放纵“黄牛”“黑中介”等情况;
(3)是否存在行政执法部门较多,执法主体不能形成合力,多头多重监管执法、简单机械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情况;
(4)是否存在执法方式简单,重执法、轻教育,重处罚、轻指导,执法处罚“一刀切”,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和过度处罚、随意或顶格处罚等情况;
(5)是否存在执法人员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甚至以权压法,搞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失职渎职行为等情况;
(6)是否存在现有法律法规更新不及时,未跟上社会发展和变革的步伐,无法解决新问题等情况;
(7)是否存在对常态化普法宣传重视不高“事后”释法普法;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比较单一,宣传渠道不足;普法的针对性不强、通达力不够,鲜活性、精准性、实效性不够;引导企业加强自身法治建设不到位等情况。
3.政务服务领域。重点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打造高效政务服务环境。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不合理,大厅办事指南不全、指南更新不及时,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不到位等情况;
(2)是否存在“两集中两到位”未落实,入驻事项人员、权力授权不充分,各部门涉及审批的审查、认证事项未同步入驻,无单位全权授权的首席代表负责事项办理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服务人员担当意识不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脸好看”“事难办”等情况;
(4)是否存在只开会不落实,只画圈不跟进,涉企服务和审批过程阳奉阴违、居关设卡等“股长中梗阻”等情况;(5)是否存在“综窗受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帮办代办”制度、“好差评”制度、“互联网+监管”执行不到位等情况;
(6)是否存在政务服务投诉反馈渠道不丰富,未提供意见箱、意见簿、网上投诉方式(如邮箱、网站、公众号、App等),未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情况;
(7)是否存在政务流程不优化、“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办事材料重复提交等情况;
(8)是否存在网上政务服务功能不全、体验不佳,“互联网+政务服务”效果不好,“线上线下”审批融合不到位等情况。
4.要素保障领域。重点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推动要素跟着项目走,为优质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过程中土地供给、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性交易成本堵点难点痛点等情况;
(2)是否存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帮助争取各类资源要素不主动不及时,基本要素保障供应不稳定,对企业要素保障区别对待等情况;
(3)是否存在企业获取土地、资金、劳动力、水电等要素过程中付出额外成本、隐性收费、间接成本、服务缺失等情况;
(4)是否存在减税降费执行不到位,涉企收费政策不稳定、不透明,企业经营成本逐步走高等情况;
(5)是否存在民营企业融资难、贷款利率高,融资渠道不足,金融支持政策有限等情况;
(6)是否存在人才支撑体系与本地企业发展不匹配,引进人才不便利,人才政策优惠执行不到位等情况;
(7)是否存在“僵尸企业”清理退出不及时,经营主体退出渠道不畅通、不便利,占据正常企业生产经营资源等情况;
(8)是否存在开发区土地过度开发但土地使用率不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忽略环境效益、产生环境污染问题等情况;
(9)是否存在供地环节未按多规合一、区域评估、政府统一服务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等情况。
5.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打破各类隐形壁垒,打造开放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歧视性条款排斥特定经营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或变相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等情况;(2)是否存在监管程序规则不合理、不透明,监管方式简单粗暴、搞“一刀切”,监管结果公开不及时有效等情况;
(3)是否存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技术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规范等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等情况;
(4)是否存在执法人员与监管领域不匹配、能力不相称,专业领域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制约和影响执法监管效果等情况;
(5)是否存在“证照分离”制度、“双告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6)是否存在创新探索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重点领域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不及时不完善等情况。
6.文化包容领域。重点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创新创业最优生态。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对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不愿为企业站台、与企业家打交道,“官本位”思想较重等情况;
(2)是否存在政商沟通渠道不畅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不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方面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意识不足等情况;
(3)是否存在宣传民营企业发展正面典型案例、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社会氛围不积极等情况;
(4)是否存在人才引进政策、服务质量、晋升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不足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