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
(二)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
(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少
(四)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
(五)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
(六)监督检查形不成合力
(七)上报表格材料多而杂
(八)群众监督积极性不高
二、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
(二)学习不深不透
(三)指导培训不到位
(四)老好人思想严重
(五)职能监督不到位
(六)宣传工作不深入
(七)基层监督力量弱
(八)监督检查不整合
(九)过分注重数据统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
(二)加强组织学习
(三)改进方式方法
(四)强化培训指导
(五)加强宣传造势
(六)严格执纪问责
(七)建立长效机制
(八)完善监督机制
(九)强化专项巡察
(十)加强队伍建设
浅析当前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足寒伤心,民寒伤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xx县自2015年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找准职责定位,聚焦纪律作风,强化执纪监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但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着监督执纪工作的开展和作用发挥。本文从一个基层监督执纪工作者的视角,浅析当前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各级党委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中,大多重安排部署、轻督促检查,未能将监督执纪也作为主体责任来一起作安排、抓落实,总认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由纪检监察机关承担就行,未能真正以脱贫攻坚战打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到哪里,来确保人民群众对脱贫成效的获得感。
(二)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认为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甚至认为加强监督执纪,发现问题多了反而会影响脱贫摘帽,怕承担责任,因此存在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现象。
(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少。大多纪检监察干部对扶贫政策了解不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不清,检查中又抓不住重点,所以在平时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抽查、专项巡察和纪律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少,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有时又因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出现检查月月搞、问题回回在,有重检查轻整改的表象。
(四)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基层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大都与乡镇和村干部一道忙于脱贫攻坚的具体事务,没能抽出有效时间做好监督执纪主责主业,没在发挥一线监督作用。有的则根本搞清楚在扶贫领域监督些什么、如何监督,所以就算监督也只是空转,根本发现不了问题,导致脱贫攻坚监督“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五)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大多乡镇和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有片面群众观点,总认为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对基层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包容心过强,不作及时提醒批评和教育,让其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有的则以个人不侵占、不挪用为标准,甚至还多方为违纪违规者开脱。
(六)监督检查形不成合力。在执纪执法部门和脱贫攻坚责任部门在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过程中相互配合不够,各行其是。因检查人员业务掌握不全面,因此很难发现问题,在发现问题时也是相互不沟通,信息不共享,导致多头监督检查,多头都没有很好效果,监督检查效率低下,未能发挥监督检查合力。
(七)上报表格材料多而杂。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各级要求上报总结、方案、信息、调研报告和表格太多,有的是重复上报、多头上报,基层纪委人少事多,只顾忙于完成上报任务都要加班加点,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具体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帮助整改落实,所上报的材料有的也就失去真实性和参考性。
(八)群众监督积极性不高。在扶贫领域的大部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克扣挪用等腐败问题,要靠广大干部群众来信来访来提供,但大多广大干部群众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不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很少主动向相关部门反映,致使一些隐蔽性较强的违纪问题很难及时发现查处。
二、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担当意识淡薄,对脱贫攻坚的监督执纪没能负起主体责任,凡是与监督执纪有关的就直接交给纪检监察机关来做,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处于“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状态。二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脱贫攻坚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将自己的业务工作与当前的重点工作剥离开,没有将脱贫攻坚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三是部分职能部门压力传导不到位,对精准扶贫监督执纪工作支持不力,发现线索不主动上报、移交,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怕引火烧身”等错误思想。
(二)学习不深不透。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不到位,特别是对习总书记在陕西延安、贵州贵阳、宁夏银川、山西太原、四川成都调研扶贫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对当前各项新的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到位、不深入,监督检查重点不明确,业务不熟悉,发现不了问题。监督检查只停留在表面,深入不够,检查时别人怎么汇报就怎么总结,深入村组、农户不够,在群众一线停留时间太少,听不到真实情况,没有“一竿子插到底”。同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督促不到位。
(三)指导培训不到位。各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该如何开展、怎么开展,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是哪些,以什么事、什么人为重点开展,等等的相关工作培训指导不够,大多只是以视频会议进行以会代训,起不到真正通过业务培训,增强监督检查本领效果,导致大多基层纪委只是普遍跟风,报报总结、填填表,根本不具体开展工作。特别是有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业务不精,指导培训不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导致大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分不清轻重缓急,有的被村上支书主任牵着鼻子走,不敢监督、不会监督。
(四)老好人思想严重。大多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职责职能认识不足,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特别是在纪律执纪时执纪不严,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认为现在每个人工作都不容易,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对于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有时能躲则躲,在纪律处分上能从轻就从轻。同时对存在问题不深刻分析原因、不查找根源,提不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