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夏红民
(2020年4月2日)
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夏红民
(2020年4月2日)
同志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集中统一领导,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省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创新战法、主动出击,在较短的时间内控制了疫情蔓延势头,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迅速跟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工作,聚焦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强保障。
下面,我代表中共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二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精神,回顾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今天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统揽全局、保持定力,示范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省纪委省监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战略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越来越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领导重视反腐败程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状况、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心等4项正向评价性指标创历年新高。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省纪委常委会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编发《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精神资料汇编》9期,专题传达学习20次,并结合职责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举办专题读书班、召开务虚会,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省纪委省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好专题党课,带头抓好督促指导,带头开展领题调研,带动全系统形成一批重大调研成果,并及时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
积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围绕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督促全省上下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保障改善民生,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国务院大督查和扶贫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等强化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生态研判规范化常态化,在对市(州)和省直部门单位全面进行政治生态研判和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全面完成省管国有企业、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政治生态研判。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的各个环节,聚焦“七个有之”,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两面派”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339人,其中省管干部13人。
狠抓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彻底铲除影响贵州政治生态的“毒瘤”。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对全省党员、干部参与茅台酒经营、收送茅台酒等问题线索大起底,对不如实申报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60人作出严肃处理,严肃查处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397起,处理379人,党纪政务处分284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督促取消通过违规违纪违法手段获得的茅台酒经营权。坚持标本兼治,协助省委制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和《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召开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并通报袁仁国等一批靠酒吃酒、以酒谋私的典型案例,推动茅台集团深化营销体制改革和建立领导干部插手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我省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肯定,中央办公厅向全党通报我省做法和经验,中央组织部将此编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向全党通报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予以肯定。
(二)深化拓展扶贫民生领域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深化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融合新模式,在巡视工作突出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基础上,创新开展由12个与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相关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分别对12个深度贫困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找义务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安全住房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下看上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帮扶和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等专项监察。黔东南州把优势力量聚焦深度贫困县,黔西南州成立“拍蝇”指挥部并发布攻略,铜仁市制定“六小长”微权力监督清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扶贫民生领域问题14058个,立案10251件10608人,党纪政务处分8824人,问责2413人,移送检察机关139人。
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和联络员会议,实行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省纪委省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实地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中央安排的14项重点整治任务基础上,将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组组通”硬化路项目建设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治理”、财政涉农资金发放管理等5项与脱贫攻坚联系紧密的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入我省重点整治内容。坚持开门搞整治,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763个,办结2998个,省级层面公布2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通报2批12起典型案例。坚持上下联动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20家省直牵头单位整改问题216个,市、县整改问题10896个。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线索移送、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积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重点督办、深入核查,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把专项督导与巡视巡察、审查调查贯通起来,持续加大异地交叉、上下联动、领导联点包案力度,形成“惩腐打伞”强大攻势。六盘水市纪委监委在该市“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建设中成绩突出。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66件,党纪政务处分584人,组织处理257人,移送检察机关115人。其中,立案查处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46人。
(三)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不断提升作风建设实效
持续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综合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落实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省委,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紧盯年节假日常抓不懈,持续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74起,党纪政务处分1559人,分352批对1141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坚决整治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应景造势,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假作为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减负年”的部署要求,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重点,聚焦管党治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4个方面20类突出问题,精准出击、严查严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反映“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止、屡纠屡犯开展延伸调研。贵阳市、六盘水市开展“牌子满墙”整治,效果明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32起2491人,党纪政务处分1973人。
构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抓住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推动有关部门完善津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接待、督查检查、婚丧喜庆等制度规定。深化“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省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线上实时监控。毕节市搭建干部纪律作风“扫码评价”平台,实现作风监督“零距离”。
(四)强化政治巡视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稳步推进巡视全覆盖。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政治责任,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视整改和主题教育问题整改要求,精准发现问题,查找政治偏差。穿插运用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完成2轮对63个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完成1轮对8个贫困县脱贫攻坚“回头看”、54个省直单位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省扶贫办扶贫数据问题的专项专题巡视,共发现 “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方面问题2264个,脱贫攻坚领域问题476个,发现干部问题线索782件、涉及752人。本届省委巡视覆盖率已达63.9%。
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坚持单独反馈与集中反馈相结合,全面压实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部门与省委巡视机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建立巡视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交办会制度,及时将巡视综合报告和问题清单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加强对巡视成果运用的督查督办、效果评估和责任追究,通报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虚假整改问题147起,问责39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
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坚持巡视巡察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出台《关于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构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监督格局的意见(试行)》《关于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的指导意见》。深化巡视巡察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巡视巡察机构与宣传、政法、扶贫、财政、住建、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实践巡视巡察“八联八强”上下联动工作法,促进市县巡察规范化运行,此项工作得到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肯定。贵阳市、铜仁市、黔南州等探索开展了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
(五)做深做实监督基本职责,持续提升监督工作质量
夯实日常监督工作。制定加强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统筹抓总,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联动的日常监督机制,统筹推进“四项监督”有效衔接。建成覆盖全省在职省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夯实日常监督工作基础。对函询回复采信了结的向被函询人发函反馈,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指导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开展监督,制发建议书696份。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省纪委省监委回复意见2407人次。六盘水市建立日常监督清单和台账,开展乡镇片区监督协作,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讲政治与讲证据相统一,看事实与看态度相统一,从轻有条件与从重有要求相统一,依纪依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7003人次。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29746人次,占总人次的63.3%;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4132人次,占30.1%;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918人次,占4.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以及因其他犯罪被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207人次,占2.5%。
提高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突出政治问责,对“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坚决、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全省共有297个党委(党组)、5个纪委(纪检监察组)、1583名党员干部被问责。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报告。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将原贵安新区纪工委、省直纪工委改设为纪检监察工委,将全省80家各类开发区纪工委(纪委)书记改设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依法授予监察权,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优化内设机构设置,省、市两级全面完成监审分设、审复分离。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信息化重点发展方向,持续推进省纪律监督“数据铁笼”工程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实施派驻机构改革“1+3”文件和主要业务工作清单,分类推进省直机关部门、省管金融企业派驻机构和省管国有企业、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坚持内涵式发展,科学设置派驻机构,撤销3家省管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派驻机构,改革后省级派驻机构共27家,实行编号命名,54%的派驻机构干部轮岗交流。任命省管国有企业和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委书记为省监委驻企(校)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出台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建立省纪委副书记(常委)、省监委副主任(委员)直接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共处置问题线索9705件,谈话函询1182人次,初步核实6149人次,立案1236件,党纪政务处分1152人。
提炼固化改革成果。坚持边改革边总结,及时将改革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涉及监督执纪执法的规范性文件34个。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制定《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出台《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省管国有企业、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