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
2014年11月14日
深化平安湖北建设 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
李鸿忠
2014年11月14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坚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网络“五个安全”一起抓,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全省100%的市州、99%的县市区达到了平安市、平安县标准。我省综治工作连续10年被中央综治委考评为“优秀”,去年在全国排名第7 位。今年上半年,全省社会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执法满意度比去年分别上升0.75个、0.37个、1.02个百分点,连续多年保持上升势头。
一、牢记首要之责,强化对平安湖北建设的领导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近年来,湖北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位一体”,把平安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前提性工程来抓,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担当,用稳定“第一责任”来保障发展“第一要务”,有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讲政治。省委强调,政法之政是政治之政、执政之政、政权之政,保平安是地方对中央应尽的最大政治责任。我们坚持把维护政治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放在平安建设的首位,注重从政治上分析研判形势,从政治上处理解决问题,坚决捍卫国家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在重大节会安保维稳、反渗透反颠覆、反恐防暴等方面,我们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部署专项行动,主动出击,以力应力,成功处置了多起重大案件,有效维护了政治社会稳定,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讲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办理中央交办的“1·10”专案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优势,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依法办案相结合,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和前线指挥部,调集人力、物力、财力,为办好专案提供有力支持,最大限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讲责任。我们把党委书记的岗位比作是“种全科农业责任田”,平安工作就是责任田里的“主粮”作物,如果主粮不丰收,就会造成全局性歉收,就要出大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把综治维稳工作责任扛在肩上。省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市州党委书记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社会治理和稳定形势汇报,省政府每季度研究一次民生领域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省委政法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法委全会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形成了长效机制。我们对社会治理创新各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推进路线图、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真正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坚持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把平安建设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建立奖惩机制。在全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平安建设实绩档案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把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既抓显绩,又抓潜绩。在省委、省政府示范下,市、县两级均形成了相应工作制度,全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力确保了“第一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讲统筹。我们强调平安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在平安稳定上的投入是回报最大的投入,人民群众需要的第一民生是平安稳定,始终坚持把平安建设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统筹谋划,与经济建设、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等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省里成立了高规格的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各市(州)、县成立了平安建设指挥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出台了《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意见》和《平安湖北建设十大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确立了把我省建设成全国治安秩序最好、最平安省份的目标,提出了深化“大平安”、建设“大法治”、开展“大服务”的硬任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坚持“二流财政、一流保障”,加大投入,提升政法各家装备水平;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今年省级财政筹措3亿元资金对各地实行以奖代补,加强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带动各地投入15亿元,为平安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源头预防,努力掌握平安湖北建设的主动权
我们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着力抓源头、抓苗头、抓人头,打主动仗,下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