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安思危
二、突出重点
三、加强领导
在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3月15日)
刚才,省政府与各市(区)政府、有关行业部门领导签订了今、明两年的消防安全责任书,会议表彰了2010-2011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先进单位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双百标兵”;一会儿,张恒副厅长还要通报2010-2011年度全省消防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2年的消防安全工作;周详局长要宣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2011年,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围绕主题,紧扣主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力以赴促增长、抑物价、保稳定、惠民生,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2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完成财政收入2577.97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245元和5028元。过去的一年,也是我省消防安全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的一年。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和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扎实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上海世博会、西安世园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为我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体公安消防官兵致以诚挚的问候!向长期重视、关心消防事业的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今明两年的消防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
过去两年里,我省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消防队站建设强力推进,在尚无公安消防站的41个县中,已经有25个县建成并投入使用,消防队站数量从两年前的88个增加到146个,全省连续14年未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成绩显著,令人欣慰。
但是,全省14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并不能代表我们在消防工作中就没有问题。从省政府这次考核检查的结果看,各地各部门在消防安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集中表现在:一是全省还有78%的建制镇没有编制消防规划工作。二是部分地区和单位的火灾隐患依然存在。火灾隐患治理措施不力。三是一些社区、农村消防安全的基础仍很薄弱。一些地方消防站布局不尽合理,建设进度迟缓,全省应建消防队站215个,建成146个,尚欠账32%;应建公用消火栓25000多个,目前只建成9000多个,欠账60%多。四是消防管理手段仍需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大型市场商场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安全管理依然跟不上。五是装备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全省应装备消防车611辆,目前只配备了548辆,仍欠账11%;灭火救援器材还欠账13%。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防火、灭火能力的提高,给发生重特大火灾埋下隐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也包括消防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今年还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消防安全水平的高低,标志着一个地区的文明水平和发展程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再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与经济规模、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同等层次来对待。要牢固树立消防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意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要认真评估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状况,下功夫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消防安全之间的关系,维护持续稳定的火灾形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今天签订的《2012-2013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是今后两年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必须完成的消防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尽快逐项分解任务、逐条细化措施,做到“六个”强力推进。
一是要强力推进《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去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这充分反映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这次会上也将颁布我省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组织认真学习《意见》,结合各自实际拿出具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重点突出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要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消防文员,充分发挥保安、巡防队伍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建设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各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上下达的指标,精心组织好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人员招聘选拔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落实好待遇、管理、保障等工作,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要强化消防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建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
二是要强力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不欠新账,快补旧账”。要根据城乡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消防专项规划,做到同步修订、同步建设。目前,有些县还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