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2020年/4月/13日/第009版要论
深化国资监管改革
推动国资布局优化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执笔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冯志君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战略
规划处副处长刘红民
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制改革,从管理体制上对国资监管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制进行深层次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的高度,立足山西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决策部署,是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具体实践,是在“先行先试”上的重大突破。
省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分级授权、厘清职责、品字架构”的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最大限度地强化省级层面国有资本的统筹力度。
落实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主动推进职能转变。一是及时授权,由省国资委将涉及的出资人管资本职责全部授予国资运营公司行使,确保授权到位。二是授权之后,强化国资监管,推进国企改革,加速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三是加强顶层制度设计,确保无缝衔接、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转型综改、能源革命中的引领和支柱作用。四是国资运营公司依据功能定位进行重塑,通过市场化方式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构建新的“四梁八柱”构架体系。
优化监管方式,全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一是完善大数据监管体系建设,实施精准化、穿透式监管。二是抓好内部监督审计,探索开展专项审计、出资人审计,建立覆盖监管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构建监督工作闭环。三是开展评价评估,运用大数据信息系统,重点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的效果评估和评价。四是共享监督成果,加强监管工作协同,形成监督力量集成,强化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
完善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发挥新旧动能转换的“ 推进器”作用。一是完善国企创新体系建设。建立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探索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和招商机构。推动建立省属企业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