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奋力推进民生福祉达到更高水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十五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国家总体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具体任务也越来越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
目前,我们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世界最大规模的中等收入群体。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民生领域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比如,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有待加强;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常住人口市民化仍面临不少制约因素;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的总体效益有待加强;在养老、育幼、助残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供给不足、质量不高、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
“十五五”时期,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既要持续的资源投入与制度设计,也要精准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
“普惠”不等于完全免费,而是通过政府支持降低费用、提高可及性,让更多人享受到质量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十五五”时期,普惠性民生保障需紧密结合实际场景,平衡好政府、市场与家庭责任,合理确定保障层次与政府负担程度,重点包括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
“基本”并非低水平供给,而要随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众需求提升而提升。“十五五”时期,应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细化制定分地区分领域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进一步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同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按照服务半径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适用、保障有力要求,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兜底”也不是“一包到底”,而是通过加大社会


